(1)、客户经网站或电话方式对网络经纪人进行投诉。 (2)、被房地产中介管理所认定,存在违规操作,或进行通报的经纪人。 (3)、每月发布房源量少于20条的全房经纪人(发布的房源信息需要有房屋导购描述及相关物业照片介绍)。 (4)、全房网络经纪人进行其他有损全房网及客户利益的行为时。 (5)、连续一周未登陆全房经纪人后台进行维护操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