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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<title><![CDATA[全知道－房产证上如何区别经济适用房？？？]]>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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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<meta content="全知道是全房网最新推出的在线答疑平台·全知道为您提供专业、及时、免费的线上咨询服务·全知道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问题搜索·全知道聘请专业的房地产专家、律师解答您的疑问·全知道提供新房、二手房、租赁、装修、地产金融等知识查询" name="description"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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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a href="http://ask.allfang.com">全知道</a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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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YPE>二手房交易</TYPE>
    <INPUT_DATE>2006-08-31 00:32:30</INPUT_DATE>
    <POINT>1155</POINT>
    <REWARD_POINT>0</REWARD_POINT>
    <POST_USER_NAME>问题多多</POST_USER_NAME>
    <DESCRIBE>今天问了几个人，有的人说经济适用房是商品房一种，房产证都一样 有的说经济适用房会在房产证上注明？、 那个对啊</DESCRIBE>
    <LEVEL>试用</LEVEL>
    <YEAR>2006</YEAR>
    <MONTH>08</MONTH>
    <TITLE>房产证上如何区别经济适用房？？？</TITLE>
    <SUB_TYPE>产权</SUB_TYPE>
    <STATUS>解决中</STATUS>
    <QUESTION_ID>2824</QUESTION_ID>
    <POST_USER_ID>34929</POST_USER_ID>
    <CITY_NAME>武汉</CITY_NAM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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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POST_USER_ID>27480</POST_USER_ID>
      <POINT>1764</POINT>
      <CONTENT>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：普通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房改房。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，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，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。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。&lt;br&gt;&lt;br&gt;一、商品房。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：房屋使用权、占有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。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，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，可以自由的转让、出租或赠与，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，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，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。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二、经济适用房。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，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，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。根据北京市的规定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，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，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，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。上市后，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。这就是说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，惟一不同的是，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，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%交纳土地出让金，没有标定地价的，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%交纳。这样，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，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，再次交易的时候，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。&lt;br&gt;</CONTENT>
      <POST_USER_NAME>infernoangel</POST_USER_NAME>
      <BACK_DATE>2006-8-31 8:58:18</BACK_DATE>
      <LEVEL>试用</LEVE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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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POST_USER_ID>27480</POST_USER_ID>
      <POINT>1764</POINT>
      <CONTENT>&lt;br&gt;　　三、房改房。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：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(下简称成本价)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(下简称标准价)。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、占有、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，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，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，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。按照现行的规定，成本价的产权人可选择两种收益方式：1.直接上市进行交易，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。按照这种方式的话，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，产权人要和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，具体是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，80%归个人所有，20%归原产权单位所有；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，50%归个人，50%归原产权单位。2.产权人先将成本价房变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，具体操作是由评估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，然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3%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，再凭补交手续到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。这样，成本价产权证就变成商品房产权证了，这种情况下，售房款除税费外，收益全部归产权人所有。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标准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、占有权归产权人所有，而在处置权和收益权上就受到很大的限制了，标准价的房屋也不能赠与。首先，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，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，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，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。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，交易后，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，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。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，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，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。特别注意的是，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，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。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，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，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，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&lt;br&gt;</CONTENT>
      <POST_USER_NAME>infernoangel</POST_USER_NAME>
      <BACK_DATE>2006-8-31 8:58:26</BACK_DATE>
      <LEVEL>试用</LEVE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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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POST_USER_ID>29695</POST_USER_ID>
      <POINT>1790</POINT>
      <CONTENT>在北京&lt;br&gt;经济适用房产权证的第一页上 会有红色的印章 上面写明是 经济适用房 成本价房 如果没有的一般就是 商品房&lt;br&gt;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主要的区别在于&lt;br&gt;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资格的人&lt;br&gt;5年之后要转为商品房，需要交纳10%的土地出让金，这样就可以出售给不具有资格的人了。如果买方有资格，也愿意按照经济适用房购买，仍然可以按经济适用房购买</CONTENT>
      <POST_USER_NAME>stone_zzf</POST_USER_NAME>
      <BACK_DATE>2006-8-31 9:48:26</BACK_DATE>
      <LEVEL>试用</LEVE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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